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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案例分析模拟试题及答案

【 liuxue86.com - 造价工程师试题及答案 】

  【案例三】

  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

  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

  (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

  (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

  (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

  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

  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

  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

  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先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

  问题:

  1.请逐一分析项目招标文件包括的(1)~(5)项规定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3.针对事件2,评标委员会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事件3中,投标人C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5.事件4中,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

  1.(1)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可以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

  (2)妥当;《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不妥当,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

  (4)妥当,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 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

  (5)不妥当,不是低于招标控制价而是适用于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标底、成本的情况。《评标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竟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

  3.评标委员会应该把投标人A和B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圼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不妥当,暂估价不变动和更改。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表现出来。

  5.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亩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案例四】

  某工程项目业主分别与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土建施工合同约定:管理费为人材机费之和的10%,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之和的6%,规费和税金(营业税)为人材机费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9.8%,合同工期为100天。设备安装合同约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人工费为基础,其费率分别为55%、45%。规费和税金(营业税)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9.8%,合同工期为20天。土建施工合同与设备安装合同均约定:人工工日单价 为80元/工日,窝工补偿按70%计,机械台班单价按500元/台班,闲罝补偿按80%计。

  甲乙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如图4.1所示。

  事件1:基础工程A工作施工完毕组织验槽时,发现基坑实际土质与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符,为此,设计单位修改加大了基础埋深,该基础加深处理使甲施工单位增加用工50个工日,增加机械10个台班,A工作时间延长3天,甲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事件2:设备基础D工作的预埋件施工完毕后,甲施工单位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到现场验收,也未通知甲施工单位推迟验收时间,在此情况下,甲施工单位进行了隐蔽工序施工,业主代表得知该情况后要求施工单位剥露重新检验,检验发现预埋件尺寸不足,位罝偏差过大,不符合设计要求。该重新检验导致甲施工单位增加人工30工日,材料费1.2万元,D工作延长2天,甲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供了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事件3:设备安装S工作幵始后,乙施工单位发现业主采购的设备配件缺失,业主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缺失配件。为此,乙施工单位发生材料费2.5万元,人工费0.5万元,S工作时间延长2 天。乙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延长2天的索赔,向甲施工单位提出受事件1和事件2影 响工期延长5天的索赔。

  事件4:设备安装过程中,由于乙施工单位安装设备故障和调试设备损坏使S工作延长施工工期6 天,窝工24个工曰。增加安装、调试设备修理费1.6万元,并影响了甲施工单位后续工作的开工时间,造成甲施工单位窝工36个工日,机械闲置6个台班。为此,甲施工单位分别向业主和乙施工单位及时提出了费用和工期索赔。

  问题:

  1.分别指出事件1-4中申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2中,业主代表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事件1-4发生后,图4.1中E和G工作实际开始工作时间分别为第几天?说明理由。

  4.计算业主应补偿甲、乙施工单位的费用分别为多少元。可批准延长的工期分别为多少天?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

  1.事件一,费用和工期索赔成立,工程地质资料由业主提供并负责,且A工作为关键工作,由于工程地质资料不符导致的费用和工期可以索赔。

  事件二,费用和工期索赔不成立,剥露后重新检验发现预埋件尺寸、位罝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直接负责,所以属于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费用和工期不能索赔。

  事件三,乙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的工期和费用成立,S是关键工作且发生延误是因为业主采购的设备配件缺失造成,属于发包方原因,费用可以索赔,向业主索赔2天工期成立。

  乙施工单位向甲施工单位索赔的工期不成立,事件1和事件2对乙施工单位的工期没有影响,且甲、乙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向甲施工单位索赔工期。

  事件四,乙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工期和费用不成立,由于乙施工单位安装设备故障和调试设备损坏,属于乙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所以不能向业主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甲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工期和费用成立,由于乙施工单位安装设备故障和调试设备损坏,属于乙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但是由于甲乙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甲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提出工期和甲施工单位的窝工和机械闲罝费用索赔。

  甲施工单位向乙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甲、乙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是甲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再向乙施工单位索赔。

  2.业主代表的做法妥当,经监理人检查质量合格或监理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

  3.事件1-4发生后,实际工期为50+20+2+6+30=108天,其中E为关键工作,所以E的开始时间为第79天(78天末)。由于A工作延长3天,D工作延长2天,所以G工作的最早第81天开始(80 天末)。

  4.业主应补偿甲施工单位的费用=[(50x80+10x500)x(1+10%)x(1+6%)+36x80x70% +6x500x80%] x(1+9.8%) =16371.18元

  业主应补偿乙施工单位的费用=[2.5+0.5x(1+55%+45%)] x(1+9.8%)x10000=38430元

  业主可批准甲施工单位的顺延工期=2+6=8天

  业主可批准乙施工单位的顺延工期=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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