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参考答案】
事件2不妥之处如下: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算起。
【问题4参考答案】
事件3中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存在如下问题: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妥。原因是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公证处人员不妥。原因是公证处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只有4人不妥。原因是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7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必须要有5人或5人以上。
4)E企业的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做法不妥。原因是按有关规定,投标文件应有企业法人的签字。但如果有授权书,则此做法妥当。
【问题5参考答案】
事件4存在以下不妥之处如下:
1)5月30日招标人向C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的做法不妥。原因是按有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原因是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6月3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3)7月15日,招标人向其他未中标企业退回了投标保证金的做法不妥。原因是按有关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